网站首页
法院介绍
院长之窗
党建工作
高院新闻
主题报道
法治宣传
法官风采
诉讼指南
廉政之声
法院艺苑
当前位置:
首页
>
法院概况
>
机构职能
刑事审判第四庭
发布时间:2009-07-24 15:34:50
打印
字号:
大
|
中
|
小
审理大连、抚顺、本溪、丹东、阜新、辽阳、铁岭及沈阳铁路中级法院移送的,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、侵犯财产罪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、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;对下指导、调研和质量考评等。
责任编辑: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